AI智能客服系统部署实施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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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客服系统部署协议

合同编号: WG-LX-AI-20250827-002

甲方(客户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W8X8W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号A栋801室
指定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灵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K8P88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8号楼A座12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8号楼A座12层
指定联系人: 赵磊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zhaolei@lingxiai.com

鉴于甲方因其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并部署一套先进的AI客服系统;鉴于乙方拥有相关系统的自主知识产权及丰富的部署实施经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灵犀AI智能客服系统V3.0”并由乙方提供相关部署、集成与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协议: 指本《AI客服系统部署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根据本协议约定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
1.2 系统: 指由乙方开发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灵犀AI智能客服系统V3.0”软件产品,其具体功能模块、技术参数与规格详见附件一《系统功能与技术规格说明书》。
1.3 服务: 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部署、定制化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维护、培训以及咨询服务。
1.4 部署环境: 指甲方提供的、用于安装和运行本系统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以及其他必要的软件与物理环境,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部署环境要求配置文档》。
1.5 交付物: 指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依据约定需要向甲方交付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成果,包括软件程序、源代码(如有约定)、技术文档、培训材料以及各类报告。
1.6 源代码: 指用特定计算机语言编写的、人类可读的程序指令集。除非本协议明确约定,否则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系统不包含源代码。
1.7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其定义与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持一致。
1.8 数据处理: 指对甲方数据(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行为。
1.9 变更控制: 指对已确认的项目范围、计划、交付物或协议条款进行修改的正式流程,具体程序见本协议第三章约定。
1.10 关联方: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
1.11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

第二章 服务范围与交付物

2.1 系统授权许可
2.1.1 乙方授予甲方一项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永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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