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家庭关爱协议残疾人托养监护照护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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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家庭关爱协议

协议编号: WG-20250827-CARE-001

甲方(服务接受方/委托方):

  • 残障人士(受益人): 张小明
  • 身份证号码: 11010120050101XXXX
  • 残疾证号码: 11010120050101XXXXX
  • 残疾类型及等级: 脑瘫伴随下肢功能障碍,肢体残疾一级
  • 法定住址: 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18号院3号楼101室
  • 监护人/近亲属(代理人): 张伟国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750315XXXX
  • 与受益人关系: 父亲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zhangweiguo_family@email.com]
  •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李慧兰(母亲),13900139000
  •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18号院3号楼101室

乙方(服务提供方):

  • 机构名称: 北京市安馨康护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00XXXXXX
    • 法定代表人: 王安民
    • 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康路100号安馨康护中心
    • 服务许可证号: 京朝民政字第XXXX号
    • 联系电话: 010-88886666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刘芳(高级护理总监),18600186000

鉴于:

  1. 甲方受益人因其身体机能状况,在日常生活自理、康复训练、社会交往等方面需要持续的、专业的支持与照护。
  2. 甲方监护人以受益人福祉与长远发展为首要考量,在审慎考察后,决定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乙方为受益人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关爱服务。
  3. 乙方作为依法注册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提供此类服务所必需的硬件设施、专业团队、管理体系和实践经验,并承诺依据本协议提供安全、专业、人性化的服务。

为保障受益人的核心权益,明确委托与服务关系中各方的具体权利与详细义务,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 关爱服务: 指乙方为受益人提供的,涵盖本协议第三章所列全部项目的一整套、个性化、持续性的专业支持服务。
  2. 《个性化关爱服务方案》: 指由乙方的跨专业团队(包括康复治疗师、执业护士、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特教老师)在对受益人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入院观察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面评估后,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的,作为本协议核心附件的具体服务执行文件。该方案详细载明受益人的短期、中期、长期服务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方法、频次、强度、执行人员、评估指标与复评周期。
  3. 服务团队: 指由乙方指派的,直接或间接为受益人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护士、护工、康复治疗师、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保洁员、安保人员。

重大过失: 指服务人员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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