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家庭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DS-20250828-00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5 年 08 月 28 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甲方(雇主):
乙方(服务人员):
序言
鉴于甲方系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享有相应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驻华外交人员,为保障其家庭生活的高品质与私密性,需要聘请具备卓越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家庭服务人员;鉴于乙方确认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提供高端家庭服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健康的身体条件,且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关于保密、外交礼仪及服务标准的特殊要求。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协议性质
1.1 本协议为一份独立的、全面的劳务服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雇员。
1.2 本协议旨在对乙方向甲方家庭提供的特定、高端、定制化的家庭服务内容、标准、报酬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第二条 服务期限与试用期
2.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2025 年 09 月 01 日起生效,至 2027 年 08 月 31 日止,总服务期限为 两(2) 年。
2.2 续约: 若双方均有意续约,甲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 六十(60)个日历日 内,向乙方发出书面续约意向书。双方达成一致后,应另行签订新的服务协议。
2.3 试用期:
2.3.1 本协议设定 三(3)个月 的试用期,自 2025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
2.3.2 试用期内,甲方将根据本协议附件一《服务人员试用期综合评估标准》对乙方的服务技能、职业操守、文化适应性、保密意识及沟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