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YL-2025-0901A
甲方(服务接受方/退休人员):
乙方(服务提供方/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退休人员服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1.1 服务对象: 指本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为其提供各项服务的甲方本人,即张伟国先生。
1.2 服务场所: 指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指定地点,具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院1号楼,以及该楼内甲方专属的 8层808号 房间及其配套设施与公共区域。
1.3 服务期: 指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公元2025年09月01日上午09:00 起至 公元2027年08月31日下午17:00 止。
1.4 护理等级: 经乙方专业评估团队对甲方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服务与照护级别。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初始护理等级为 “活力自理级”。该等级的评估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5 关联第三方: 指甲方的紧急联系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甲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亲友。
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根据甲方 “活力自理级” 的护理等级,提供下述详尽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不低于所述标准。
2.1 居住与环境服务
网络与通讯: 提供独立的200M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