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TRM-WG-2025-08-29-002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乙方(维修方): [专业轨道交通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具体省份] 省 [具体城市] 市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前言
鉴于甲方作为 [城市名称] 有轨电车线路的合法运营主体,为确保公共交通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与持续性,需对其运营所依赖的有轨电车系统,包含电车车辆、轨道系统、接触网系统及站台设备,实施专业、规范的维修与保养;
鉴于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具备国家认可的从事轨道交通设备维修的相关资质(资质证书编号:[ZTXF-202X-XXXXX]),拥有专业的维修技术团队、精良的专用施工设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能够全面满足甲方对有轨电车系统维修服务的高标准要求。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有轨电车系统的维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守。
1.1 定义
* “本协议”: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有轨电车维修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正文、所有附件、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补充协议、修正案、以及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和工作联系单。
* “有轨电车系统”:指甲方运营线路内,为实现有轨电车安全、正常运行而配置的全部设施设备的总称。在本协议项下,其范围具体限定为电车车辆、轨道系统、接触网系统、站台设备四大组成部分。
* “电车车辆”:指甲方资产清单内,用于本线路运营的所有[具体品牌及型号]型有轨电车。详细的车辆编号、出厂日期、主要技术参数、当前运行状态及维修历史记录,见本协议附件一《待维修电车车辆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 “轨道系统”:指承载电车车辆并引导其运行的全部线路基础设施,具体包含:正线钢轨、道岔区钢轨、轨枕、道床结构、扣件系统(含扣压件、绝缘件、铁垫板)、道岔(含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转辙机、防爬器、钢轨绝缘接头、线路附属标志(如公里标、坡度标、曲线标)。
* “接触网系统”:指向电车车辆弓网系统提供牵引电能的整套架空供电设施,具体包含:接触悬挂(含接触线、承力索、吊弦)、支持装置(含定位装置、腕臂、电杆、硬横梁、拉线)、补偿装置(含重力式、弹簧式)、分区绝缘器、电连接装置、回流线系统。
* “站台设备”:指设置于有轨电车线路沿线各停靠站点,为乘客提供服务及保障车站运营安全的辅助设施,具体包含:乘客信息发布系统(含PIS显示屏、控制器)、自动售检票系统(AFC,含售票机、检票机、终端)、站台安全门系统(PSD,含门体、驱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