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设备维保医疗器械维修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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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WX-20250829-002

甲方(委托方): 上海东方第一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N4P5Q
法定代表人: 刘建国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项目联系人: 王志强 (设备科主任)
联系电话: 021-38804518
电子邮箱: wangzhiqiang.eq@sheh.org.cn

乙方(服务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2A3B4C
法定代表人: 陈默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
服务热线: 95022435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手术设备维修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维修设备: 指本合同附件一中列明的,由甲方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医疗设备。
1.2 原厂全新配件: 指由维修设备原始制造商生产、包装并认证的,未经使用过的合格零部件。
1.3 维修服务: 指为使维修设备恢复其预定功能和性能标准,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所有技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性能校准、安全测试、清洁保养以及技术文件提交。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

2.1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设备的具体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序列号、存放地点及详细故障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及故障描述》。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维修服务范围与内容

3.1 乙方应提供的维修服务包含以下全部内容:
3.1.1 全面检测与故障诊断: 乙方工程师需使用经计量认证的专业检测工具,对附件一所列的每台设备进行系统性功能检测、安全性能评估和故障根源分析,并于现场检测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内向甲方项目联系人提交书面的、包含详细数据和分析过程的《设备初步检测与故障诊断报告》。
3.1.2 制定与确认维修方案: 基于诊断报告,乙方应制定详尽的维修方案,方案需明确列出:具体的维修步骤和作业流程;需更换的全部零部件清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并承诺均为原厂全新配件);维修所需工时、工程师级别与数量;维修后需进行的性能校准与安全测试项目。该维修方案需经甲方项目联系人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1.3 实施维修与更换零部件: 乙方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操作。在更换任何零部件前,需向甲方现场监工人员出示新零部件的独立密封包装、合格证、原厂序列号,并允许甲方扫描追溯码进行验证。更换下来的旧零部件需登记造册,交由甲方资产管理部门处置。
3.1.4 性能校准与调试: 维修完成后,乙方必须根据设备原厂技术手册及国家医疗器械相关标准,对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精确校准与调试,确保设备恢复到最佳工作状态。
3.1.5 提交完整技术文档: 乙方在维修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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