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G-XFWX-20250829-A01
甲方(委托方): 滨海市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总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10000MB2D0119XF
法定代表人: 刘建国
职务: 总队长
通讯地址: 滨海市行政中心区安澜路119号
指定联系人: 孙强(装备技术处处长)
联系电话: 139-0101-0119
电子邮箱: sunqiang@bhfire.gov.cn
乙方(承修方): 文稿稿特种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88W
法定代表人: 王志远
职务: 总经理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文稿稿路1号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服务热线: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指定联系人: 李明(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138-0188-0188
签订地点: 滨海市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维修标的物
1.1 本合同项下的维修标的物为甲方所属的三辆消防车,其详细信息、主要故障描述及本次维修的核心目标,均在附件一《维修车辆信息与维修目标确认书》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 定义
2.1 “原厂配件”: 指由车辆原始制造商生产或其授权供应商提供的,与车辆出厂时装配的配件在规格、型号、材料、性能上完全一致的零部件。
2.2 “同质配件”: 指产品质量、性能不低于原厂配件,并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的替代配件。
2.3 “重大维修项目”: 指涉及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举高臂架、主消防泵、液压系统等核心总成的解体、大修或更换。
2.4 “日”: 本合同中提及的“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第三条 维修范围与内容
3.1 乙方应对附件一所列的全部车辆实施一次全面、彻底的大修级别维修,旨在完全修复已知故障,排除潜在隐患,恢复并提升车辆的综合性能至最佳战备状态。
3.2 具体的维修项目、工序、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由附件二《维修项目与技术标准细则》进行详细规定。该附件为本合同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详细程度应足以指导实际维修操作的每一个环节。
第四条 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4.1 总体要求: 维修后的车辆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车》(GB7956族系标准)、原厂设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