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税务申报外包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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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税务申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TAX-20250908-002]

甲方(委托方): 上海精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X88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世纪金融广场18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世纪金融广场18层
指定联系人: 李静
职务: 财务总监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电子邮箱: lijing.finance@jingcheng-tech.com

乙方(服务方): 文稿稿(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1G777Y77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政学路100号创智天地企业中心8号楼
网站: www.wengaogao.com
服务热线: 95022435
指定联系人: 赵磊
职务: 高级税务经理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杨浦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鉴于条款

鉴于,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确保其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准确性与高效性,需要委托具备专业资质与技术能力的外部机构提供全面的数字化税务申报服务。

鉴于,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财税服务机构,拥有先进的数字化处理技术、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以及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合法资质与能力,并已向甲方充分展示了其专业性。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数字化税务申报服务(“本服务”): 指乙方运用其专业的税务知识体系,结合其专有的数据处理软件、自动化脚本及云服务平台,为甲方提供的,涵盖从原始涉税数据接收、清洗、转换、核对、计算,到各类纳税申报表的生成、复核、以及通过国家税务机关指定的电子税务申报平台进行最终提交的全流程、一体化、数字驱动的税务专业服务。

1.2 服务年度: 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连续十二个月。

1.3 原始涉税数据与资料: 指甲方为满足税务申报要求,必须向乙方提供的、能够全面反映其特定时期内所有经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电子或纸质信息。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财务类: 全部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科目余额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2) 发票类: 进项发票数据(包括已认证抵扣、未认证、异常发票的详细清单)、销项发票数据(包括已开具、作废、红冲的全部发票明细)。
(3) 合同类: 购销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产生纳税义务的业务合同。
(4) 资产类: 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明细表、无形资产清单及摊销明细表。
(5) 人员薪酬类: 员工名册、月度工资表、奖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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