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供应链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GYL-20250908-002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方): 广州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与合作共赢,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直播电商业务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恪守。
1.1 “协议商品”:指本协议附件一《协议商品清单、价格及资质明细》中所列明的,由乙方负责供应、并由甲方通过直播渠道进行销售的全部商品。
1.2 “直播渠道”:指甲方合法拥有或授权运营的,用于进行商品信息发布、展示、推广及销售的互联网直播平台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文稿稿”在抖音、淘宝直播、快手平台的官方认证账号。
1.3 “有效销售订单”:指终端消费者通过甲方的直播渠道实际完成支付,并经电商平台系统确认成功、需要乙方履行发货义务的商品销售订单。
1.4 “乙方作业中心”:指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仓储、分拣、打包、配送及售后服务职能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国际供应链基地B栋5层的指定作业场所。
1.5 “发货完成”:指有效销售订单所对应的实物包裹,已由乙方打包完毕并交付给本协议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且该物流服务商的官方系统已生成第一条有效的揽收状态轨迹信息。
1.6 “安全库存水位”:指为保障甲方直播活动期间销售的连续性,双方约定的协议商品在乙方作业中心的最低物理库存保有数量。具体数量标准见本协议第五条。
1.7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终端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号码、收货地址、订单商品信息,不包括匿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