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者家庭协议
协议编号: FAM-SCI-20250908-002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甲方(科研工作者):
乙方(配偶/家庭支持方):
为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障甲方作为前沿科学领域研究人员能够在一个稳定、专注且充满支持的家庭环境中,心无旁骛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从而促进整个家庭的共同福祉与长远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完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营造和维护家庭科研环境、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科研机密与知识产权、规划家庭财务及未来发展等核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1.1 双方在此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a) 双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识。
(b) 双方均是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
(c) 双方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均真实、准确、完整。
(d)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获得充分的时间审阅全部条款,并已就全部条款的含义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独立的思考或咨询了专业人士。
第二条:基本原则
2.1 忠诚与尊重原则: 双方承诺互负忠实义务,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职业选择、生活习惯与个人隐私。甲方应充分肯定乙方为家庭的付出与贡献,乙方应深刻理解甲方科研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与非确定性。
2.2 协作与扶助原则: 双方确认,家庭是共同体,应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精神上互相慰藉、在事业上互相支持。乙方对甲方科研工作的支持,是夫妻扶助义务的具体体现,亦是对家庭共同未来的投资。
2.3 沟通与透明原则: 双方同意,将定期、坦诚、有效、富有建设性的沟通作为处理家庭事务、化解潜在矛盾的基石。任何一方不得隐瞒对家庭关系或本协议履行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物理空间与设施保障
3.1 专用工作室的划定与标准:
(a) 位置与规格: 双方一致同意,将位于家庭住宅(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量子公寓A座1501室)户型图中标示为“书房”的独立房间,作为甲方的专用家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