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维修保养车辆维保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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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维修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FST-2025-008

甲方(委托方): 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108MB19022370
法定代表人: 张卫国
职务: 支队长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88号
指定联系人: 李建军
职务: 装备科科长
联系电话: 13901012345
电子邮箱: lijianjun@fire-beijing.gov.cn

乙方(服务方): 华稿特种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W5B82F
法定代表人: 王志强
职务: 总经理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8号
公司网址: www.wengaogao.com
24小时服务热线: 95022435
指定联系人: 赵明
职务: 大客户经理
联系电话: 13801054321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序言

鉴于甲方作为国家消防救援机构,为保障其所管辖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确保其名下的消防车辆及车载装备时刻处于最佳战备状态;鉴于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拥有专业资质、技术、人员及设备的特种车辆服务企业,具备提供高效、可靠的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的能力。为明确双方在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协议车辆: 指本协议附件一《协议服务车辆详细信息清单》中逐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或管理的,用于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各类型消防特种车辆。
1.2 服务: 指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为甲方提供的所有工作的总称,具体包括定期预防性保养服务、故障维修服务、紧急抢修服务、备件供应服务、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
1.3 定期预防性保养(简称“定保”): 指为预防车辆故障、维持车辆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乙方按照车辆制造商的技术手册、行业通行标准及本协议附件二《定期预防性保养项目与标准作业程序(SOP)》的规定,在预定周期内对协议车辆进行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测试及消耗品更换作业。
1.4 故障维修: 指协议车辆因零部件磨损、老化、损坏或功能异常而无法正常执行其设计功能时,乙方提供的故障诊断、原因分析、维修方案制定、零部件更换、系统调试、性能恢复及功能验证的全过程服务。
1.5 紧急抢修: 指协议车辆在战备值勤、出警途中、救援现场或返回途中发生突发故障,严重影响其功能或安全,需要乙方提供最高优先级、不间断的即时维修响应服务。
1.6 备件: 指用于替换协议车辆上原有零部件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1.6.1 原厂备件: 指由协议车辆的整车制造商或其指定的配套供应商生产并带有原厂标识的备件。
1.6.2 同质备件: 指经乙方保证且提供充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认证证书),确认其质量、性能、技术参数、材料及耐用性不低于原厂备件,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的备件。
1.7 重大维修: 指涉及车辆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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