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配件维修镜架修理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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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配件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BJ-20250920-00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名称: 上海文稿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AAAA1A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 法定代表人: 文稿稿
  • 授权联系人: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名称: 精工眼镜维修(北京)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ABCD12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号工美大厦三层
  •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号工美大厦三层维修中心
  • 法定代表人: 李四
  • 授权联系人: 张工
  •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 电子邮箱: service@jinggongweixiu.com

签订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0日

序言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需要专业维修服务的眼镜(下称“维修标的物”),且乙方是具备专业资质与能力的眼镜维修服务提供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眼镜配件进行维修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协议第二条中明确列明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维修的特定品牌、型号的眼镜。
1.2 原厂配件: 指由维修标的物原始制造商生产或其授权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原厂质量标准、规格和型号的替换零件。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4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5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更、全国性或区域性流行病疫情及其管控措施。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信息及现状确认

2.1 品牌型号: 琳德伯格(LINDBERG)Air Titanium Rim 系列,型号Morten
2.2 镜架材质: 100% 医疗级钛丝
2.3 镜片信息: 依视路(Essilor)1.74折射率钻晶A4膜树脂镜片
2.4 唯一识别码(镜腿内侧): LNAMORTEN12345678
2.5 现状描述(经双方共同检验并记录于《维修接收确认单》):
右侧镜腿与桩头连接处的螺旋铰链(damper)部件断裂,导致镜腿脱落。
 两个鼻托(Nose Pads)硅胶材质老化,出现泛黄及轻微硬化现象。
镜架整体有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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