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钢琴教学培训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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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培训一对一合同

合同编号: WGG-PNO-2025-10-001

第一部分:合同当事人

甲方(培训方):文稿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陈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MA1B2C3D4E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25层
  • 教学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25层08-10单元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授权联系人: 赵经理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学员及其法定监护人):

  • 学员姓名: 李沐宸
  • 学员性别:
  • 学员出生日期: 2016年08月18日
  • 学员身份证号码: 31010120160818XXXX
  • 法定监护人(付款及履约方): 李泽瑞(系学员之父)
  •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31010119850315XXXX
  • 有效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666弄静安府东区8号楼1801室
  • 联系电话: 186-1688-9999
  • 电子邮箱: lizerui.family@email.com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友好且充分的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学员提供专业化一对一钢琴培训服务事宜,共同达成以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二部分:合同正文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本合同: 指《钢琴培训一对一合同》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以书面形式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修订文件。
1.2 课时: 指甲方为乙方学员提供一对一教学服务的一个标准计量单位,每个标准课时长为六十(60)分钟,包含五十五(55)分钟的有效教学时间与五(5)分钟的课堂小结与作业布置时间。
1.3 课程套餐: 指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由固定数量课时构成的整体培训服务包。
1.4 旷课: 指乙方学员在无事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未在约定时间参加课程的行为。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合同中,双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往来邮件具有书面效力。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本合同所述专业培训服务的全部法定资质、许可与授权。
2.1.2 甲方提供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琴、琴凳、照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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