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手工艺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 WG-JXC-2025-0924-002
甲方(培训服务提供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00ABCD12
法定代表人: 文远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通讯/培训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15号 “文稿稿·传习馆”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接受培训方/学员): 李晚晴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5501011234
住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liwanqing@email.com
紧急联系人: 王建国(关系:子)
紧急联系人电话: 13700137000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老年手工艺培训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除非本合同正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培训课程: 指由甲方设计、提供并由乙方付费参加的,名为“锦绣芳华”——苏绣(苏州刺绣)高级技艺传承班的系列教学活动。
1.2 课时: 指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教学义务而设定的基本计算单位,每一个标准课时为45分钟。
1.3 培训材料与工具: 指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培训内容,由甲方统一提供给乙方在课程期间使用的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教学模具及专用工具。详细清单见附件二。
1.4 结业作品: 指乙方为通过课程结业考核,根据甲方设定的主题、规格和技术要求,独立创作并提交的苏绣作品。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恐怖袭击、社会动乱、全国性或地区性瘟疫及政府就此发布的管制命令。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课程名称: “锦绣芳华”——苏绣(苏州刺绣)高级技艺传承班。
2.2 培训目标:
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深度教学,使乙方达成以下可量化目标:
2.2.1 理论掌握:能够口头或书面阐述苏绣的主要流派、历史演变、代表人物及其作品风格。
2.2.2 技能掌握:熟练运用平针绣、乱针绣、缠针绣、虚实针绣、滚针绣、套针绣、施针绣七种核心及进阶针法,并能根据绣稿要求进行组合运用。
2.2.3 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幅规格不小于30厘米×40厘米,色彩过渡层次不少于15种,构图元素包含花卉、翎毛、景物的复杂绣稿。
2.2.4 衍生知识:掌握苏绣作品的日常养护、防蛀防霉方法、绷框装裱的基础知识及市场价值的初步鉴赏能力。
2.3 课程安排:
总计128课时。具体每日、每周的课程主题、教学内容、实践安排及阶段性目标,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锦绣芳华”——苏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