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通信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G-FOCM-20251001-A0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7日
鉴于:
甲方作为通信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其运营的光纤通信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其核心业务的基石。为确保该系统内各类光纤通信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得到迅速、专业且高效的维修,从而保障网络服务质量,甲方决定委托具备卓越技术实力、丰富行业经验及完善服务体系的专业机构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长期深耕于通信技术服务领域,拥有一支由资深工程师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备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先进维修与测试设备,并已建立起一套成熟、高效的服务流程与质量控制体系,完全具备承接本协议项下复杂维修任务的能力。
为明确双方在光纤通信设备维修服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此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术语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赋予的特定涵义:
1.1 维修标的物 (Maintained Objects): 指本协议附件一《维修设备与服务范围清单》内详尽列明的,由甲方合法所有、使用或管理,并指定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全部光纤通信设备、线路、组件及其附属设施。
1.2 维修服务 (Maintenance Services): 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针对维修标的物所实施的一整套技术作业,具体涵盖故障的精确诊断、根本原因分析、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换、设备的性能调试、软件系统的配置与优化、光纤链路的熔接与测试、直至最终恢复维修标的物预设功能与性能指标的所有活动。
1.3 服务级别协议 (Service Level Agreement, SLA): 指本协议附件二《服务级别协议》中,用以精确量化和评估乙方服务表现的一系列关键性能指标(KPIs)。此协议详细规定了不同故障等级的定义、服务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服务可用性、维修成功率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
1.4 故障申报 (Fault Report): 指甲方通过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的联络方式,向乙方发出的、包含故障设备信息、故障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及初步判断等级的正式维修请求。
1.5 服务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指自甲方完成有效故障申报,乙方服务系统确认接收之时起,至乙方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诊断工具、仪表及初步备件抵达甲方指定的维修现场的精确时间间隔。
1.6 故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