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家具修复合同
合同编号: WGGFJ-2025-0927-001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号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7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古董家具修复及相关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恪守履行。
1.1. 标的物详情
1.1.1. 标的物名称: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1.1.2. 唯一识别码: HHL-QTA-1640-001
1.1.3. 材质: 海南黄花梨(学名:降香黄檀)
1.1.4. 年代: 约公元1640年-1680年
1.1.5. 尺寸: 长258厘米;宽55厘米;高88厘米;案面独板厚度6厘米
1.1.6. 交付前状况描述: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标的物交付前状况勘察鉴定报告书》。该报告包含对标的物结构、包浆、瑕疵、历史伤痕、木材纹理特征的详细文字描述、360度高清数码照片、紫外线及X光探伤影像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封样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在报告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作为确定交付状态和验收比对的唯一依据。
* 1.1.7. 双方确认的交付前价值: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签署之日,此标的物在交付修复前的市场公允价值及保险价值为人民币 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此价值是乙方在承揽期间承担保管、修复、保险及潜在赔偿责任的计算基准。
1.2. 权利瑕疵担保
*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声明并保证,其是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标的物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对该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无争议的处分权。标的物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冻结、所有权争议或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或法律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承诺,其将指派单位内部从业超过二十年的首席修复专家团队,遵循国际博物馆级的文物修复伦理与标准,为甲方提供下述修复服务。
2.1. 总体修复原则: 严格遵循“最小干预”与“可识别性”原则。所有修复措施均以保护标的物的历史真实性与艺术完整性为首要目标。新增材料在功能上兼容,在视觉上协调,但在专业检测下应具备可识别性,以尊重历史。
2.2. 结构修复:
2.2.1. 牙头断裂修复: 对左侧牙条与牙头连接处的陈旧性断裂,采用“木髓针”加固工艺。需在不拆解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于内部隐蔽处钻取直径不超过2毫米的微孔,植入同材质的黄花梨木髓针,并使用可逆的、以天然动物蛋白为基质的修复胶(例如:鲟鱼胶)进行粘合,确保结构强度的同时,不破坏原始卯榫。
2.2.2. 案面裂缝处理: 对案面独板上因木材内应力变化形成的一道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