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艺品修复合同
合同编号: [WGG-CR-20250920-001]
甲方(委托方)
法定名称:上海文稿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ABCDE
法定代表人:王五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授权联系人:陈月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乙方(修复方)
法定名称:景德镇官窑瓷艺修复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MA38RXYZW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工
通讯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古窑路1号
授权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807988888
电子邮箱:zhaogong@guanyaorepair.com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修复其所持有的陶瓷工艺品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信守。
1.1 甲方声明、保证与承诺
(1) 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 甲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委托修复的标的物拥有合法、完整且无争议的所有权,该标的物上未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留置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
(3)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关于标的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来源、历史流传、过往损伤及修复记录,均为真实、准确且无任何重大遗漏。
(4) 甲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支付修复款项的义务。
1.2 乙方声明、保证与承诺
(1) 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拥有提供高端陶瓷工艺品修复服务所需的全部法定资质、许可及技术能力。
(2) 乙方指派执行本合同修复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不少于二十年的同类文物修复经验,并持有国家文物局或同等级别机构认证的高级修复师资格。
(3) 乙方承诺将以最高的专业标准、最审慎的职业态度、使用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材料和工艺来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修复义务。
(4)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经营地址为真实有效的工作场所,并具备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安全保管条件。
2.1 标的物详情
(1) 名称:明代永乐青花缠枝莲纹天球瓶
(2) 材质:高岭土瓷胎,苏麻离青钴料
(3) 年代:明代永乐时期(公元1403年 - 1424年)
(4) 尺寸:通高46.0厘米,口径8.5厘米,足径15.5厘米
(5) 数量:壹件
(6) 主要特征:直口,长颈,圆腹,假圈足。通体以进口苏麻离青料绘制缠枝莲纹,青花发色浓艳,有自然形成的铁锈斑和锡光感。胎质细腻,釉面肥润。
(7) 商定价值:为明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管与损害赔偿责任上限,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标的物的商定价值为 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该价值的确认依据为《附件一:甲字第2025007号艺术品价值评估报告》。
2.2 标的物现状
(1) 标的物于交付乙方时存在以下损伤:瓶颈中部有一圈因旧裂拓展形成的环形冲线,长度约26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