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表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SERV-20250928-002
委托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电子表维修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电子表及其随附配件。
1.2 原厂配件: 指由维修标的物品牌厂商直接生产或其授权供应商生产的,符合该品牌质量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零配件。
1.3 同等品质配件: 指经乙方验证,在性能、规格、耐用性方面与原厂配件无实质性差异,且能够满足维修质量要求,由第三方厂商生产的零配件。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信息及送修状况
2.1 手表基本信息
品牌: 佳明(GARMIN)
系列: Fenix 7 Pro 太阳能版
型号: 010-02777-70
序列号(S/N): 8A12345BC
购买日期: 2024年12月1日
随附配件: 原装充电线一条,原装硅胶表带一副,说明书一份,原包装盒一个。
2.2 送修时外观及功能状况
外观状况: 经双方共同检查确认,表圈11点钟位置有长度约2毫米的划痕,表壳侧面及表耳有正常使用痕迹,蓝宝石表镜完好无损,表背传感器区域洁净,表带无断裂。双方已通过拍照存证,并共同在《维修物品接收清单》(附件一)上签字确认。
甲方陈述的故障:
1. 手表在户外跑步模式下,心率监测数据频繁中断,出现长时间无读数或读数异常偏低(低于70bpm)的情况。
2. 右上角实体按键(START/STOP键)反应迟钝,需用力按压才能触发,且无正常按键的回弹感。
* 3. 电池续航在智能模式下(非省电模式),无法达到7天,通常在4天左右耗尽。
2.3 维修标的物约定价值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维修标的物在送修时的当前市场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该价值是计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责任导致维修标的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赔偿金额的唯一基准。
第三条 检测、报价与维修方案确认
3.1 初步检测与深度诊断
乙方在收到维修标的物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检测。检测不仅限于甲方陈述的故障,还应包含对核心功能模块(主板、传感器、电池健康度、气密性)的系统性诊断。
3.2 维修方案与报价单
乙方须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