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WG-SCPD-2025-10-01-A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方市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1日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兹订立本协议,共同恪守。
1.1 智慧城市: 指在本协议下,特指东方市行政区域内,深度融合与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数字孪生技术,旨在实现“善政、惠民、兴业”三大目标,构建全面感知、智能决策、高效协同、持续创新的先进城市发展形态。
1.2 规划设计服务: 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涵盖东方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深度调研、需求精准分析、愿景目标与指标体系构建、顶层设计、总体架构设计、详细规划设计、专项领域设计、标准规范体系构建、投融资与运营模式设计、实施路径规划,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方案评审、招标支持和过程监理的全流程、全要素智力服务。
1.3 项目成果: 指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为完成规划设计服务而独立创作、编制并最终以纸质及电子形式交付给甲方的全部报告、方案文本、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架构图、部署图、流程图)、数据模型、技术规范文档、演示文件、概预算文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承载有智力成果的交付物。
1.4 背景知识产权: 指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一方已经合法拥有或取得授权的,或在协议履行期间,由一方独立于本项目研发的,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6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函、传真、已验证的电子邮件以及任何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形式。
乙方应组建专项项目团队,投入充足资源,为甲方提供全面、深入、可落地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服务内容须严格遵循以下阶段和细项要求:
2.1 第一阶段:现状调研、需求分析与顶层设计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业务流程与信息化现状调研: 覆盖甲方指定的40个市级核心部门、区县代表机构及公共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市公安局、交通委、卫健委、教育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环保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通过问卷调查、人员访谈、现场勘查、资料分析四种方式,对其业务流程、管理痛点、信息化系统(名称、厂商、架构、数据格式)、数据资源现状(目录、质量、共享情况)、“十四五”期间已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形成不少于150页的《东方市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