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场建设运营合同智慧停车改造管理协议范本

17

 

智能停车场建设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HTDC-WGG-2025-1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8日

鉴于:

  1. 甲方系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宏图国际金融中心(下称“本项目”)的合法所有权人,拥有对该项目项下停车场的完整、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并计划对该停车场进行全面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及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长期运营管理,以提升资产价值和客户体验。
  2. 乙方是一家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及停车场系统领域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丰富项目实施经验和成熟运营管理体系的专业技术公司,已向甲方充分证明其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资质、资金、技术与人力资源。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规定,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智能停车场系统的投资、设计、建设、集成、运营、维护及移交等一站式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恪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1 “项目停车场”: 指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宏图国际金融中心地下B1、B2、B3、B4层的整体停车区域,包含但不限于车位、车道、出入口匝道、设备机房、值班室及相关附属设施。
1.1.2 “系统”或“本系统”: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项目停车场设计、安装、部署并运营的全套软硬件集成系统,其具体构成见本合同第四条。
1.1.3 “建设期”: 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的期间。
1.1.4 “运营期”: 指自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次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期间。
1.1.5 “总收入”: 指在运营期的任一自然月内,通过项目停车场产生的所有未经任何扣减的营业收入,具体包括:临时停车费、月租车位服务费、储值卡充值费、车位预约服务费、代客泊车服务费、充电服务费中的停车部分、广告收益(如有,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收入。
1.1.6 “运营成本”: 指运营期内,为维持停车场正常运营所产生的、由乙方承担的直接费用,包括:运营人员薪酬福利、系统维护及耗材费、公众责任险保费、低值易耗品费、票据打印费。不包括水电费、网络通讯费。
1.1.7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7级以上的地震、百年一遇的洪水、台风、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动、政府在合同签订后颁布的法律或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第二章 项目概况与合作模式

2.1 项目名称: 宏图国际金融中心智能停车场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
2.2 车位详情: 项目停车场共计 1850 个标准停车位。
2.2.1 楼层分布: B1层400个,B2层500个,B3层550个,B4层400个。
2.2.2 功能车位:
a. 智能交流充电车位:185个(每层均有分布)。
b. 智能直流快充车位:20个(位于B1层)。
c. 无障碍停车位:38个(邻近各楼层电梯厅)。
d. VIP预留车位:50个(位于B1层专属区域)。
e. 超宽豪华车位(3米宽):80个。
2.3 出入口详情: 3个双车道入口,3个双车道出口,共计6进6出12条车道。
2.4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IBOT)与运营收益分成相结合的模式。
2.4.1 投资建设: 乙方负责本项目智能停车场系统的全部投资、方案深化设计、设备与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安装施工、软件部署、系统集成调试、直至通过双方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