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障碍康复训练教育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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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障碍教育合同

合同编号: WG-EDU-20251008-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学员能够获得系统、科学、有效的听力障碍教育服务,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本合同服务: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学员王梓睿提供的,涵盖听力与言语能力评估、助听设备管理、个性化康复教学、家庭指导在内的一整套专业教育服务。
1.2 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IEP): 指甲方专家团队在对学员进行全面评估后,为其量身定制的,明确了康复目标、教学内容、方法策略和评估标准的个人专属教学方案。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动乱、政府禁令、大规模流行病疫情。

第二条 服务内容、标准与目标

2.1 首次全面评估服务
2.1.1 评估启动与周期: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且首期费用到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对学员王梓睿的首次全面评估,整个评估周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2.1.2 评估项目清单: 评估必须由甲方持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听力师及言语康复师执行,且必须包含以下全部项目:
a. 听力学评估: 运用国际校准标准的Grason-Stadler GSI Audera听觉诱发电位系统进行听觉脑干反应(ABR)测试和40Hz听觉事件相关电位(AERP)测试,以获取客观听阈;使用Interacoustics AT235H中耳分析仪进行鼓室图与声反射测试;在符合ISO 8253-1标准的测听室内,使用Interacoustics AC40临床诊断型听力计进行裸耳及助听后声场行为测听,频率覆盖125Hz, 250Hz, 500Hz, 1000Hz, 2000Hz, 4000Hz, 6000Hz, 8000Hz。
b. 言语能力评估: 采用《汉语标准构音测验》评估学员的构音清晰度;采用《中国儿童语言障碍评估程序》(CCLA)全面衡量其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记录并分析其自发语言样本,评估平均话语长度(MLU)和词汇多样性。
c. 助听设备性能评估: 使用Interacoustics Affinity 2.0助听器分析仪对学员当前佩戴的人工耳蜗(品牌:澳大利亚科利耳,型号:N7处理器)及对侧助听器(品牌:丹麦瑞声达,型号:Enzo Q 9 SP)进行电声学分析;并进行真耳分析,确保设备输出符合DSL v5.0 a处方目标。
2.1.3 评估报告与IEP制定: 甲方须在评估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一份不少于8000字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学员综合能力评估报告》,并基于该报告制定详尽的《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IEP)。IEP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一正式生效。

2.2 个性化康复教学服务
2.2.1 教学模式与师资: 甲方采用“一对一”个别化精准教学模式。授课教师必须为甲方全职员工,持有国家认证的言语听觉康复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不少于八年的听障儿童康复教学实践经验。本合同执行期间,为学员王梓睿指定的首席教师为张静老师(证书编号:2016XXXXXXXXXX),其简历及资质证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2.2 课程安排: 服务期内,每周提供三个标准课时,分别为两次听觉口语康复课和一次认知发展与社交技能整合课。每课时净时长60分钟。具体上课时间固定为:每周二下午16:00-17:00,周四下午16:00-17:00,周六上午10:00-11:00。
2.2.3 教学环境与设备: 教学活动在甲方教学中心内符合国家GB/T 16403-1996声学标准的专业康复室内进行,确保室内背景噪音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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