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设备维修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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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G-JN-2025-SMC-11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鉴于:

  1. 甲方在其位于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园区申港路100号 的厂区屋顶合法拥有并运营一座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下称“本项目”)。该项目详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提供专业太阳能光伏电站维修、保养、检测及优化服务的必要资质、先进设备、专业技术团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为保障本项目太阳能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发电效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本项目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太阳能设备”: 指本合同附件一《项目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构成整个光伏电站系统的全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支架系统、电缆、环境监测仪、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如有)、储能变流器(如有)。
1.2 “服务期”: 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有效期间。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4 “重大故障”: 指导致整个电站或超过 10% 装机容量的发电单元停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性问题。
1.5 “一般故障”: 指除重大故障以外的,影响部分设备运行或造成发电量损失的故障。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贰(2)年,自 2025年11月01日零时 起至 2027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 止。
2.2 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九十(90)日,甲方有权就是否续签合同与乙方进行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若甲方未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十(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再续约,且乙方亦未表示反对,则本合同将自动按原条款续展一年,此种自动续展仅限一次。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技术标准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全面的、预防性的、主动响应的维修保养服务,确保电站资产的健康与高效。服务内容应严格遵循以下标准:

3.1 基础运维服务
3.1.1 7x24小时远程监控: 乙方应利用其专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对本项目的运行数据进行不间断监控,实时跟踪逆变器、汇流箱及电站整体的运行状态、发电功率、故障报警及关键性能指标(KPI)。
3.1.2 定期巡检:
a) 月度全面巡检: 每个自然月的1日至5日期间,乙方须派遣至少两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师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巡检。
b) 季度深度巡检: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在月度巡检的基础上,增加深度检测项目。
c) 年度性能评估: 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进行一次完整的电站性能评估测试。
3.1.3 报告体系:
a) 《月度运维报告》: 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报告,内容须包括:本月发电量数据分析(对比历史同期及理论值)、设备运行状况总结、巡检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备品备件消耗清单、下月工作计划。
b) 《季度运维报告》: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交,除月度报告内容外,还需包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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