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软件著作权转让技术知识产权收购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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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含核心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WG-JSZR-20251008-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算法及应用软件研发的企业,独立开发并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转让作品”的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
  2. 乙方是一家致力于内容科技服务的企业,希望通过受让“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及相关权益,以增强其核心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转让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转让作品: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具体描述的,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创思引擎’AI内容创作与辅助系统 V2.5”及其包含的计算机软件、AI模型、数据库、技术文档、商业秘密和所有相关资料的集合。
1.2 知识产权:指在全球任何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无论是已注册或未注册的,与“转让作品”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a)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
(b)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c) 商业秘密;
(d) 与前述各项权利有关的许可、索赔、诉讼、获得赔偿的权利。
1.3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作品”的源代码、目标代码、算法逻辑、模型架构、已标注的训练数据集、技术诀窍(Know-how)、设计思路、测试数据及测试方法。
1.4 开源软件:指任何依据开放源代码促进会(Open Source Initiative)批准的许可协议或其他类似许可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GPL, LGPL, AGPL, Apache, MIT, BSD许可协议)授权的软件、固件、代码或其他技术。
1.5 关键人员:指甲方参与“转让作品”核心研发工作的下列人员:赵启明、孙博文、周毅(首席算法工程师)、吴磊(系统架构师)。
1.6 关联方:指就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任何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类似所有权权益,或拥有任命其管理层或董事会的权力。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作品名称:“创思引擎”AI内容创作与辅助系统 V2.5(英文名:“CreationThinker” AI Content & Assistant System V2.5)。
2.2 作品登记信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25SR0987654。
2.3 作品详细描述
2.3.1 软件系统:一套基于B/S架构的SaaS平台,包括前端用户界面、后端业务逻辑服务、API网关和系统管理后台。
2.3.2 核心AI模型
(a) “文心”大型语言模型(LM-WENXIN-V2.5):一个基于Transformer架构、拥有50亿参数的专有语言模型,针对商业文案、新闻稿、营销软文等领域进行了深度优化。
(b) “图灵”多模态内容生成模型(MM-TURING-V1.8):支持根据文本描述生成高质量图片的模型。
2.3.3 数据库:包含系统运行所需的用户数据、配置数据、内容数据、模型参数数据在内的全套数据库结构(PostgreSQL 15.x)和初始化脚本。
2.3.4 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
(a)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b) 《系统架构设计文档》
(c) 《数据库设计详细说明》
(d) 《API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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