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隔代教育协议
协议编号: WGGF-JY-20251012-002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2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
第一条:协议方
甲方(父母方):
乙方(祖辈方):
第二条:受教育孙辈
第三条:序言与目的
为保障孙辈张小明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统一家庭教育理念与行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隔代教育中的具体职责、权利与义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家庭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甲乙双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平等、自愿、真诚、互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且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共识,作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四条:定义与释义
4.1. 隔代教育期: 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承担孙辈主要日常看护与教育责任的期间。
4.2. 主要看护与教育责任: 指在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由乙方负责孙辈的饮食起居、安全保障、习惯培养、学习监督的全过程。
4.3. 紧急情况: 指孙辈遭受或即将遭受严重人身伤害、突发重大疾病、失踪或面临其他严重威胁其身心安全的不可预见事件。
4.4. 重大医疗决定: 指涉及手术、输血、使用全身麻醉、使用会对孙辈身体产生长期影响的特殊药物或治疗方案的医疗决策。
4.5. 教育理念冲突: 指甲乙双方就孙辈的品德培养、行为规范、学习方法、兴趣选择等方面的核心问题,产生根本性、持续性的观点对立。
第五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声明、保证与承诺:
5.1.1. 甲方是孙辈张小明的唯一法定监护人,拥有对孙辈一切事务的最终决定权。
5.1.2. 甲方承诺向乙方全面、真实、无隐瞒地告知孙辈的健康状况、过敏史、性格特点、行为习惯以及既往的特殊经历。
5.1.3. 甲方承诺尊重乙方的人格、生活习惯和情感需求,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处理教育分歧。
5.1.4.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准时、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