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融资协议
协议编号: WG-HC-2025-08-03-FA01
本独家融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8月3日在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
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上海华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K8W8X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座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座28层
联系人:刘宇航(首席运营官)
联系电话:186-0123-4567
电子邮箱:liuyuhang.coo@huachuang-future.com.cn
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文稿稿资本(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文稿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3Q3X1Y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88号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指定含义:
1.1 最终协议(Definitive Agreements): 指双方在排他期内,就乙方对甲方进行投资的核心事宜,经过真诚谈判后拟签署的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其内容应至少包括《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次投资所必需的法律文件。
1.2 本次投资(The Transaction): 指乙方或其指定关联方以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的对价,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从而获得甲方股权的交易。
1.3 投前估值(Pre-Money Valuation): 双方确认,为本次投资之目的,甲方的投前估值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此估值是双方启动排他性谈判的基础,最终估值及股权比例将在《增资协议》中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1.4 排他期(Exclusivity Period): 指自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的生效之日起,至其后第120个日历日(含当日)下午6时止的期间。即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2月2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