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原材料供应独家采购合同协议

12

 

排他性原材料供应协议

协议编号: WGG-SZ-20250802-001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2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

 

甲方(采购方): 文稿稿(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XXXXXX

法定代表人: 赵**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XX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XX号XX环球金融中心58层

指定联系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供应方): 苏州特种电解液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YXXXXXX

法定代表人: 李**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XX路XX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XX路XX号

指定联系人: 陈总监

联系电话: 139********

电子邮箱: chen.sales.vip@sz-electrolyte.com.cn

 

鉴于条款

甲乙双方均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甲方在先进智能机器人制造领域拥有领先技术和市场地位,其产品对核心原材料的性能和稳定性有极高要求。乙方作为特种化工材料领域的专业制造商,拥有生产本协议所述特定原材料的专有技术和生产能力。为保障甲方供应链的稳定、安全与独占性,同时确立乙方作为甲方核心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地位,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排他性供应合作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产品”:指由乙方利用其专有技术生产并专供甲方的高密度能量回馈型导电聚合物(型号:WG-Polymer-7C),其全部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及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书》。

1.2 “排他性供应”: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乙方是甲方采购本协议约定之“产品”的唯一供应商;同时,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除甲方及其书面指定的关联公司外的任何第三方(无论其国籍或所在地)销售、供应、赠与、许可、转让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本协议约定之“产品”或与“产品”在核心配方、制造工艺、关键性能指标上实质性相似的任何产品。

1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