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商业秘密使用限制协议
甲方(原雇主): 文稿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模拟填写12345678901234567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住所地: 模拟填写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室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址: www.wengaogao.com
乙方(离职员工): 李四,身份证号码:模拟填写110101199001011234
住所地: 模拟填写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室
联系电话: 模拟填写13800000000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并掌握了甲方的大量商业秘密,为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与范围
管理信息: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