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音乐版权授权合同
合同编号: WG-ZY-20250802-002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25] 年 [08] 月 [02]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 [海淀区] 签订:
甲方(授权方):
法定名称: 星海旋律音乐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10115MA1H8ABC8X
投资人: 张海星
授权代表: 张海星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34号创意园区C栋301室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电子邮箱: zhanghaixing@xinghai.com
乙方(被授权方):
法定名称: 文稿稿
网站: www.wengaogao.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5022435
授权代表: 陈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15层
联系人: 王琳
联系电话: 13998765432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授权作品: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特定音乐作品,包括其曲谱、歌词、编曲,以及由其制作完成的录音制品(母带)。
1.2 授权权利: 指本合同第三条所明确授予乙方的、对授权作品进行商业或非商业使用的各项著作财产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1.3 授权区域: 指乙方有权行使授权权利的地理范围,即全球范围。
1.4 授权期限: 指乙方有权行使授权权利的有效时间期间。
1.5 总收益: 指乙方及其关联方、转授权的第三方,在授权期限内因行使授权权利而从所有渠道获得的全部收入、利益和对价的总和,无论其名目为版权费、授权费、广告分成、用户付费、会员费、打赏、虚拟礼物、下载费、硬件预装费,或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报。
1.6 渠道成本: 指为实现总收益而必须向独立第三方支付的、具有明确发票凭证的、行业公允的费用。该成本仅限于:
(1)向公开发行平台(如苹果App Store、华为应用市场)支付的标准应用程序商店分成;
(2)向第三方支付网关(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的标准交易手续费。
为免疑义,乙方自身的人员成本、办公成本、服务器成本、带宽成本、市场推广与广告费用,均不属于渠道成本,不得从总收益中扣除。
1.7 净收益: 指总收益在扣除渠道成本及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统称“流转税”)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净收益 = (总收益 / (1 + 流转税率)) - 渠道成本。
第二条:授权作品
2.1 本合同项下的授权作品具体信息如下:
(1)作品名称: 《破晓的远征》
(2)作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