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性能测试与认证协议
协议编号: WG-VCTA-2025-0803-002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3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本次车辆性能测试与认证工作的顺利、高效、规范进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惯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 协议: 指本《车辆性能测试与认证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共同签署并确认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它们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1.2 测试车辆: 指由甲方提供、专用于执行本协议项下所有测试项目的特定车辆。该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VIN)、关键总成编号及软硬件版本信息,均详细记录于本协议附件一《测试车辆详细信息表》。
1.3 测试规范: 指本协议附件二《详细测试项目、方法及验收标准》中,为每一个具体测试项目所系统性规定的测试前提条件、环境要求、操作程序、数据采集标准、过程控制参数和最终结果的评判基准。本测试规范是双方在本协议下进行测试、评估、验收的唯一且排他的技术依据,其效力及优先级高于任何仅作参考引用的国家(GB)、行业(QC/T)或国际(ISO)标准。
1.4 服务成果: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完成全部服务后应向甲方交付的最终产出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测试原始数据库、详尽的《车辆性能测试报告》、以及(在满足条件时)权威的《车辆性能认证证书》。
1.5 原始数据: 指在测试过程中,由经校准的测试仪器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