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WG-DFGN-PLE-20250814
许可方(甲方):
公司名称:文稿稿
法定代表人:文天泽
职务: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Q8C00A
注册及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指定联系人:文稿稿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被许可方(乙方):
公司名称:东方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远
职务: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K8B0B
注册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88号
指定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21-88886666
电子邮箱:zhang.wei@dfgn.com
签订日期: 2025年 08月 14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鉴于条款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就许可专利的独家实施许可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许可专利(Licensed Patent): 指由甲方合法持有的,其详细信息在【附件一】《许可专利信息表》中载明的发明专利。该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技术秘密(Technical Know-How): 指为高效、稳定、低成本地实现许可专利所必需的、未被公众所知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信息集合,其具体内容在【附件二】《技术秘密清单》中有详尽描述。该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许可产品(Licensed Product): 指乙方在许可区域内,完全或部分应用许可专利和/或技术秘密制造、生产的“N型TOPCon高效光伏电池”及其任何直接衍生的改进型号。
1.4 独家实施许可(Exclusive License): 指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于许可区域中,甲方授予乙方排他性的、独占的权利来实施许可专利。该权利意味着,除乙方外,任何其他实体(包括甲方自身及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无权在许可区域内实施许可专利。
1.5 实施(Implement): 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