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营权协议
协议编号: WG-ZN-20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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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条款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开拓市场,提升品牌价值,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内作为协议产品的独家经营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信守。
1.1 协议产品: 指由甲方自主研发、生产或委托生产的,以“安居宝”为品牌的所有系列智能安防系统。此定义包含硬件设备(如智能摄像头、门窗传感器、红外探测器、中央控制器、智能门锁),以及配套的软件应用程序(APP)、云服务平台和固件更新。具体的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功能描述、组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协议产品清单、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书》。
1.2 经营区域: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的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此范围包括该区域内的所有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
1.3 独家经营权: 指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作为经营区域内唯一的、排他性的经营合作伙伴,全权负责协议产品的市场推广、渠道建设、产品销售、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排他性具体体现在:
1.3.1 甲方不得在经营区域内,自行或委托、授权、许可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或个人从事任何与协议产品销售或推广相关的业务活动。
1.3.2 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其他区域的经销商向本经营区域进行产品倾销或串货行为。
1.3.3 对于源于经营区域内的所有购买咨询或订单需求,无论其通过何种渠道(包括甲方的官方网站、全国客服热线)触达甲方,甲方均应无条件地、及时地转介给乙方进行处理。
1.4 知识产权: 指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的,与协议产品和甲方企业品牌相关的所有权利,具体包括:
1.4.1 商标权: “安居宝”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其组合(商标注册号:第G12345678号、第G87654321号)。
1.4.2 专利权: 包括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列表见附件一)。
1.4.3 著作权: 包括产品操作手册、宣传资料、软件源代码及目标代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4.4 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生产工艺、客户名单、营销策略、财务数据、定价政策等非公开信息。
1.5 最终用户: 指在经营区域内为自用目的而购买、安装并使用协议产品的个人、家庭或单位。
2.1 授权性质: 甲方在此授予乙方的是一项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在指定区域内的排他性独家经营权。
2.2 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 叁(3)年,自 公元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零时 起,至 公元二零二八年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