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品牌代言协议
协议编号: WGG-DY-20250802-00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8月2日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品牌方): 文稿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XXXX00
法定代表人: 张文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 李静
职务: 市场总监
联系电话: 186-XXXX-5555
电子邮箱: marketing@wengaogao.com
乙方(代言人): 李明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900101XXXX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8室
经纪公司: 星光璀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纪人): 赵阳
联系电话: 139-XXXX-6666
电子邮箱: zhaoyang@starlight-agent.com
鉴于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旗下“文稿稿”品牌及相关产品/服务的独家代言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代言品牌: 指甲方的核心品牌“文稿稿 (WENGAOGAO)”,一个专注于提供人工智能内容创作、智能校对及知识管理解决方案的科技品牌。
1.2 代言产品/服务: 指在代言品牌项下,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和销售的全部产品及服务,当前包括“文稿稿AI写作平台”、“文稿稿智能校对插件”以及“文稿稿企业知识库解决方案”。本协议的代言范围自动涵盖未来在代言期限内推出的所有新产品或新服务。
1.3 代言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明确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4 代言期限: 见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
1.5 代言物料: 指为履行本协议而拍摄、制作、设计或创作的,包含乙方肖像(静态或动态)、姓名(全名、艺名、签名)、声音、语录的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资料。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平面照片、影视广告(TVC)、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海报、灯箱片、展架、宣传册、产品包装、数字图像(JPEG, PNG, GIF)、短视频、音频录音、H5交互页面、社交媒体图文素材、表情包以及甲方官方网站和应用程序内的所有视觉呈现。
1.6 竞品: 指任何与“代言产品/服务”在核心功能、目标用户、商业模式上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品牌、产品或服务。为确保排他性的完整,本协议项下的竞品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6.1 人工智能写作工具: 提供AI文本生成、续写、改写、润色、摘要功能的任何软件、平台或服务。
1.6.2 在线办公及协作软件: 提供文档编辑、表格制作、幻灯片演示、云存储、团队协作功能的任何软件或平台。
1.6.3 知识管理工具: 提供个人或企业信息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功能的任何笔记类、知识库类软件或服务。
1.6.4 在线教育平台: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语言学习、资格考试辅导等课程的任何在线教育品牌或服务。
1.6.5 高端文具品牌: 生产或销售高档钢笔、笔记本、手账本的任何品牌。
1.6.6 商业咨询服务: 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战略规划的任何咨询公司或个人。
1.7 负面事件: 指乙方因个人(包括其直系亲属及核心工作团队成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引发社会公众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