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照明路灯维修保养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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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照明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LM-2025-0816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AB0123
法定代表人: 陈默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号A栋20层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华东光电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1NCD0456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8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8号B座15层
项目负责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9-1380-8888
电子邮箱: zhanggong@hde-service.com.cn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6日

引言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户外照明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管辖区域内照明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照明设施: 指本协议附件一《户外照明设施清单、位置及技术参数》中所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所有道路灯具、景观灯具、商业照明灯具、装饰性灯具及其配套的立杆、基础、配电控制箱、电线电缆、控制系统软件与硬件。
1.2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1.3 响应时间: 指自乙方接收到甲方发出的故障通知或乙方巡检系统自动发现故障起,至乙方专业维修人员携带所需工具及基本备件抵达指定故障现场的时间。
1.4 修复时间: 指自乙方专业维修人员抵达故障现场起,至故障被完全排除、照明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或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的时间。

第二条 服务范围与对象

2.1 服务地理范围: 上海市浦东新区“未来科技园区”,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金科路,西至中科路,南至海科路,北至川杨河。
2.2 服务对象清单: 本协议项下维修保养服务的具体对象为上述服务地理范围内,由甲方指定并于本协议附件一中详细载明的全部户外照明设施。附件一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

3.1 基础服务项目
3.1.1 日常巡检: 乙方须建立并执行一套系统的巡检制度。
3.1.1.1 人工日间巡检: 每个工作日,须指派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对全部设施进行外观结构巡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灯杆有无倾斜、锈蚀,基础螺栓有无松动,检修门是否完好锁闭,灯具灯罩有无破损、脱落风险,线路有无裸露、垂落,配电箱柜外观是否完好。
3.1.1.2 人工夜间亮灯效果巡检: 每周进行不少于三次(具体为周一、周三、周五晚间)的亮灯巡检,核查所有灯具的点亮状态、亮度、色温、有无频闪,并记录故障灯具的准确位置和编号。
3.1.1.3 自动化系统监控: 对于接入智能控制系统的照明设施,乙方须7x24小时通过远程监控中心对其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主动发现并记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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