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照明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JY-20250812-A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法定代表人: (请填写)
网址: www.wengaogao.com
通讯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
指定联系人: 张三
联系电话: 138-1000-2000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精艺舞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1Q8B8XC
法定代表人: 李四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首层技术服务部
指定联系人: 王五
联系电话: 139-1100-3000
电子邮箱: service@jingyistage.com.cn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专业舞台照明系统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维保设备”:指本合同附件一《维保设备详细清单》中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或管理,并交由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全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附属配件。
1.2 “预防性维护”:指乙方为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而主动进行的、有计划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校准、固件升级和性能测试工作。
1.3 “纠正性维修”:指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为使设备恢复其正常功能而进行的故障诊断、定位、零件更换和修复工作。
1.4 “严重故障”:指导致整个或关键区域照明系统瘫痪、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运营或演出活动安全进行的故障。具体包括:主/备用灯光控制台完全失效;超过20%的同类型灯具无响应;主信号链路中断;主供电系统跳闸或失效。
1.5 “一般故障”:指未构成严重故障的,影响单个或少量设备功能,但未对整体运营构成直接威胁的故障。
1.6 “响应时间”:指自甲方通过指定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发生故障起,至乙方专业技术人员携带必要工具和备件抵达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所经过的时间。
1.7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位于其“梦剧场”(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内的全套舞台照明系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服务。
2.2 维保设备清单:具体维保设备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维保设备详细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3 服务内容:
2.3.1 预防性维护: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服务计划,对所有维保设备进行全面的预防性维护。
2.3.2 纠正性维修:在合同期内,对所有维保设备发生的故障提供及时的纠正性维修服务。
2.3.3 设备清洁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光学镜头清洁、灯体内部除尘、风扇清理、机械结构润滑。
2.3.4 性能检测与校准:包括但不限于光输出照度、色温、显色指数检测,电脑灯定位精度校准,DMX信号及网络信号链路测试。
2.3.5 系统软件与固件管理:对灯光控制台、网络节点及智能灯具的操作系统和固件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制造商推荐和甲方书面同意进行安全升级。
2.3.6 技术咨询与支持: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7x24小时的远程电话及在线技术支持,解答日常操作和维护疑问,并就系统优化、设备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