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维修合同与飞机大修保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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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MRO-2025-0813

甲方(送修方/航空器运营人):
公司名称: 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模拟填写:张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模拟填写:91310115MA1K8M8888]
通讯地址: [模拟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联系人: [模拟填写:李稿]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承修方/维修单位):
公司名称: 北京通航宏远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模拟填写:王远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模拟填写:91110113MA01W8W888]
维修许可证号: CAAC.145.0818
通讯地址: [模拟填写: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空港工业区B区经二路5号]
联系人: [模拟填写:赵工]
联系电话: [模拟填写:13910108888]
电子邮箱: [模拟填写:zhaogong@avic-mro.com.cn]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前言

鉴于,甲方系合法运营本合同项下指定民用航空器的商业实体,为确保其持续适航与运营安全,需要对该航空器进行专业的维修、检查、改装及保养服务;
鉴于,乙方是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有效《维修许可证》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厂房设施、测试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全面承接本合同约定维修工作的资质与能力;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民用航空领域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就甲方向乙方委托民用航空器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航空器: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明确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民用航空器及其全部装机设备、部件和文件。
1.2 维修工作: 指依据本合同附件一《维修工作包》及经双方确认的追加工作项目,由乙方对航空器实施的全部检查、测试、修理、改装、排故、部件更换、软件升级、清洁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文件记录工作。
1.3 工作包(Work Package): 指由甲方提供、经双方书面确认的维修项目指令集合,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一。其内容必须明确列出每一项定检工作、适航指令(AD)、服务通告(SB)、改装项目、客户特殊要求以及其他计划性维修任务。
1.4 非例行工作: 指在执行《工作包》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超出原定范围的、影响航空器结构完整性、系统功能或持续适航性的缺陷或故障。
1.5 备件: 指在维修工作中所使用的,用于替换航空器原有零部件的航材、组件、设备、标准件和消耗性材料。
1.6 甲方提供备件(CFM - Customer Furnished Material): 指由甲方所有、自行采购并提供给乙方用于本次维修工作的备件。
1.7 乙方提供备件(VFM - Vendor Furnished Material): 指由乙方根据维修工作需要,使用其自有库存或代为对外采购的备件。
1.8 适航证件: 指唯一且可追溯地证明备件来源、身份和适航状态的官方文件,具体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适航批准标签》(CAAC AAC-038表),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的Form 1,或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8130-3表格,或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出具的合格证(CoC)。
1.9 维修放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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