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船舶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ZL-TSWB-20250813-002
甲方(委托方): 中国海洋地质调查局
法定代表人: 王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40001848XR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58号
联系人: 文稿稿
职务: 船舶管理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承修方):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志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78508151L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
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0号
联系人: 孙建平
职务: 船舶修理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 186-4110-9988
电子邮箱: sunjianping@dsic.com.cn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签订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鉴于: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海洋地质九号”科考船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1 特种船舶(标的船舶): 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由甲方所有并运营的,用于执行国家海洋地质调查、深海探测及相关科学研究任务的“海洋地质九号”科考船。
1.2 维修工程: 指为全面恢复、保持并提升标的船舶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作业能力及在航率,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及附件一《维修工程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实施的全部工作,其范围涵盖船、机、电、仪所有方面的修理、保养、测试、换新和改装工程。
1.3 技术文件: 指与本次维修工程相关的一切图纸、计算书、技术规格书、工艺流程卡、制造商手册、测试大纲、检验记录及报告,其优先顺序为:本协议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变更文件、船舶原始设计图纸、设备制造商最新技术手册。
1.4 验收: 指为确认维修工程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所有检验、测试和验证活动,包括单项检验、隐蔽工程检验、系统完整性测试、码头系泊试验及最终的航行试验。
1.5 维修周期: 指自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船舶按时、按状态抵达乙方指定船坞坞口起,至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维修工程、纠正所有缺陷并通过最终航行试验、双方正式签署《维修工程最终验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
1.6 合同总价: 指甲方为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