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考船维修船舶坞修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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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船舶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ZL-TSWB-20250813-002

甲方(委托方): 中国海洋地质调查局
法定代表人: 王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40001848XR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58号
联系人: 文稿稿
职务: 船舶管理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承修方):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志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78508151L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
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0号
联系人: 孙建平
职务: 船舶修理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 186-4110-9988
电子邮箱: sunjianping@dsic.com.cn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签订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家事业单位法人,拥有并合法运营本协议项下的特种船舶,致力于国家海洋地质调查与科学研究。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从事各类大型、特种船舶设计、建造与修理的顶级资质、先进技术能力、大型生产设施及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是中国船舶工业的核心力量。
  3. 甲方现委托乙方对其所属的“海洋地质九号”科考船进行计划性坞修、设备升级及现代化改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最高标准和详细条款提供维修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海洋地质九号”科考船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特种船舶(标的船舶): 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由甲方所有并运营的,用于执行国家海洋地质调查、深海探测及相关科学研究任务的“海洋地质九号”科考船。

1.2 维修工程: 指为全面恢复、保持并提升标的船舶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作业能力及在航率,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及附件一《维修工程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实施的全部工作,其范围涵盖船、机、电、仪所有方面的修理、保养、测试、换新和改装工程。

1.3 技术文件: 指与本次维修工程相关的一切图纸、计算书、技术规格书、工艺流程卡、制造商手册、测试大纲、检验记录及报告,其优先顺序为:本协议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变更文件、船舶原始设计图纸、设备制造商最新技术手册。

1.4 验收: 指为确认维修工程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所有检验、测试和验证活动,包括单项检验、隐蔽工程检验、系统完整性测试、码头系泊试验及最终的航行试验。

1.5 维修周期: 指自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船舶按时、按状态抵达乙方指定船坞坞口起,至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维修工程、纠正所有缺陷并通过最终航行试验、双方正式签署《维修工程最终验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

1.6 合同总价: 指甲方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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