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月嫂陪护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MY-20250903-001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2025年9月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签署:
甲方(客户):
姓名:王丽
身份证号码:11010119950808XXXX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电子邮箱:wangli_mom@emai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院1号楼2单元301室
乙方(服务机构):
公司名称:文稿稿(北京)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吴静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院锦秋国际大厦A座21层
丙方(母婴护理师):
姓名:李秀梅
身份证号码:13062319850310XXXX
健康证编号:京JK-2025-0012345(有效期至2026年8月15日)
高级母婴护理师资格证编号:CIHMC20230500XXXX
联系电话:13900139000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国(丈夫),13912345678
为明确各方在母婴住院陪护服务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审慎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1 服务期: 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丙方为甲方提供住院陪护服务的确切起止时间。
1.2 服务场所: 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甲方接受陪护服务的具体医院及病房地址。
1.3 母婴护理服务: 指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所列明的具体标准和范围,为甲方(产妇)及甲方新生儿提供的专业化、全方位的生理及心理照护服务。
1.4 紧急情况: 指在服务期内发生的,可能对甲方、新生儿或丙方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构成即时或潜在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急性疾病发作、严重过敏反应、意外伤害、产后大出血、新生儿窒息。
1.5 书面通知: 指以专人递送、挂号信、快递服务、电子邮件或双方约定的即时通讯工具文字信息等形式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同意或其他通信。发出方应保留相关发送凭证。
2.1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
2.1.1 其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
2.1.2 其已对丙方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专业技能及从业背景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与验证。
2.1.3 其拥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与管理体系,能够对服务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2.2 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
2.2.1 其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证、健康证、专业资格证等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