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月嫂聘用母婴护理师三方家政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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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月子家政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JY-YF-20251001-002

甲方(客户/雇主):

  • 姓名: 李静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950308XXXX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院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
  • 联系电话: 1391010XXXX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人员/月嫂):

  • 姓名: 王秀兰
  • 身份证号码: 41010519800615XXXX
  • 健康证编号: SP202509150018(有效期至 2026年09月14日)
  • 母婴护理师证(高级)编号: GZ20230054321
  • 联系电话: 1380123XXXX

丙方(家政服务机构):

  • 公司全称: 文稿稿(北京)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XXXXXX
  • 经营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1层
  • 法定代表人: 张伟
  • 服务热线: 95022435

为明确各方在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母婴及各方人员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服务期: 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的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的完整期间。
1.2 服务场所: 指本协议甲方信息中所载明的联系地址,是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义务的唯一指定地点。
1.3 服务总费用: 指甲方为获得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服务而应支付给丙方的全部款项。
1.4 机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家庭成员信息、健康医疗记录、财务状况、社会关系、住宅影像资料、生活习惯以及乙方和丙方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强制性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标准与工作日志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安全的母婴护理及相关家政服务,其服务标准全面符合并高于国家标准GB/T 33850-2017《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

2.1 产妇照护服务细则

  • 1.1 饮食料理与营养调配: 严格遵循“排、调、补、养”的科学坐月子膳食原则,每日为产妇制作六餐(三正餐、三加餐)。所有食材的采购需由甲方确认品牌或来源,乙方负责列出采购清单。餐具、厨具做到生熟分离、荤素分离,使用前后均需进行高温消毒。
  • 1.2 产后恢复与健康观察: 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6:30使用医用电子体温计为产妇测量体温并记录。每日观察并详细记录恶露的颜色、气味、量的变化。对于剖宫产伤口,每日使用一次性无菌棉签和0.5%碘伏进行两次消毒护理;对于顺产侧切/撕裂伤口,指导并协助产妇每日进行两次40℃温水坐浴。

2.1.3 个人卫生与护理: 服务期内,根据甲方身体恢复情况和季节变化,安排每周1-2次使用生姜艾叶水进行的擦浴或淋浴,并全程陪护,确保浴室温度在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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