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虚拟人形象算法训练数据协议
协议编号: WGG-DVH-20250908-002
甲方(数据使用方):
乙方(数据提供方):
鉴于条款
甲方致力于前沿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高度拟人化数字虚拟人模型的研发与应用,为此需要获得大规模、高质量且来源完全合法合规的数据集,用于其“灵境”系列模型的算法训练、测试、验证及持续优化。
乙方作为数据服务领域的专业机构,拥有成熟的数据采集、处理、标注与合规审查体系,并声明其有权提供符合本协议所有严格标准的数据。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提供的算法训练数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关联方” 指就任何一方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控于同一实体的任何其他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投票权或类似权益。
1.2 “原始数据” 指乙方通过其合法渠道获取的,尚未经过为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任何筛选、处理或标注的原始状态的图像、视频、音频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1.3 “训练数据” 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详尽规格和标准,对原始数据执行了筛选、清洗、裁剪、格式转换、标注及合规审查后,最终形成的、用于交付甲方以进行算法模型训练的结构化数据集。
1.4 “标注数据” 指以 .JSON 格式文件提供的,用于描述训练数据中特定特征的结构化元数据,其内容和精度需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具体规定。
1.5 “个人信息”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界定的,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6 “敏感个人信息”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界定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