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维修天花板施工工程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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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JG-2025-008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9月15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签订: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MA1FP12345
法定代表人: 陈默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办公楼58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办公楼58层
指定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88-1234-9876
公司总机: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精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1ABCDE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SOHO现代城A座15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SOHO现代城A座15层
项目负责人: 赵磊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zhaolei@jinggong.com.cn

鉴于甲方拟对其办公场所的吊顶进行维修,且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技术能力和经验,双方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吊顶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本合同: 指本合同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或文件。
1.2 工程: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全部吊顶维修服务内容。
1.3 项目现场: 指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办公楼58层内由甲方指定的、需要进行吊顶维修的具体区域。
1.4 工期: 指本合同约定的,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6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社会动乱。

第二条 工程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工程名称: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吊顶综合维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办公楼58层。
2.3 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乙方应以专业、审慎的态度,包工包料,完成下述全部维修工作,并确保最终成果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2.3.1 石膏板吊顶区域(开放办公区东侧):
* 拆除清理: 拆除因空调冷凝水渗漏导致发黄、起泡的“可耐福”牌12mm厚普通纸面石膏板,面积共计35平方米。同步拆除锈蚀的“阿姆斯壮”U型轻钢龙骨副龙骨,共计40米。所有拆除的建筑垃圾须当天装袋并清运出场。
* 基层处理: 对保留的主龙骨进行除锈打磨,并涂刷“海虹老人”牌环氧富锌防锈底漆两遍,确保漆膜均匀覆盖。检查并紧固所有吊杆及连接件,确保其牢固可靠。
* 安装作业: 安装同品牌同规格的“可耐福”12mm厚耐水纸面石膏板及“阿姆斯壮”U型轻钢龙骨副龙骨。使用“喜利得”牌镀锌自攻螺丝进行固定,螺丝间距为150mm-170mm,钉帽沉入板面0.5mm至1.0mm,并对钉帽进行防锈处理。
* 表面工艺: 使用“拉法基”牌嵌缝石膏对板缝进行批嵌,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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