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设备连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JHSJ-20250925-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鉴于:
1.1 物联网设备(IoT Device): 指由乙方自主研发、生产、销售或运营的,需要通过无线蜂窝网络接入互联网以实现数据采集、传输、远程控制或其他特定功能的智能终端硬件,其具体型号、技术参数和应用场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物联网设备清单与规格说明》。
1.2 物联网卡(IoT SIM Card): 指由甲方提供,专用于物联网设备进行数据通信的实体SIM卡、嵌入式SIM(eSIM)或工业级贴片卡,是甲方履行本合同连接服务的物理载体。
1.3 连接服务(Connection Service): 指甲方利用其整合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家或多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无线蜂窝网络(包括但不限于5G、4G LTE网络),为本合同项下已激活的物联网卡所搭载的物联网设备提供数据通信链路,使其能够与互联网或乙方指定的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的服务。
1.4 连接管理平台(Connectivity Management Platform): 指由甲方自主研发或合法授权运营的,供乙方通过互联网访问的软件系统。乙方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对其名下所有物联网卡的自助化、可视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命周期管理、通信状态查询、数据用量监控、财务信息管理、故障诊断分析及API集成对接。
1.5 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 SLA): 指本合同附件二《服务等级协议》中,甲方就其所提供连接服务的各项关键性能指标(KPIs)向乙方作出的最低服务水平承诺。该协议详细规定了网络可用性、平台可用性、网络时延、数据丢包率、故障响应时间及补偿机制。
1.6 业务数据(Business Data): 指乙方的物联网设备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连接服务所产生、采集、传输和处理的全部数据。该等数据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始终归乙方所有。甲方仅作为“数据处理者”,为数据的传输提供通道和必要的技术支持,未经乙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不得访问、存储、复制、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数据。
1.7 关联方(Affiliate): 指就任何一方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导或导致该实体的管理和政策指导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拥有有表决权的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