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PV-MA-20250927-001
甲方(委托方):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方):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7日
鉴于: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协议目的的顺利实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1.1 “目标设备”:指本协议附件一《目标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中以穷举方式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全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其范围涵盖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箱、配电柜、支架系统、监控系统硬件及软件、数据采集器、环境监测仪、电缆线路、接地系统以及为实现光伏发电系统完整功能所必需的所有辅助设备与设施。
1.2 “维修服务”:指乙方动用其技术人员、设备及备件,对目标设备发生的任何非预期的性能下降、功能异常或物理损坏进行故障诊断、原因分析、缺陷隔离、部件修理或更换,最终使其恢复至本协议约定之正常运行标准的全部技术活动。此服务依据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维修”与“常规维修”。
1.3 “保养服务”:指乙方为预防目标设备发生故障、减缓性能衰减、确保运行安全并延长其设计使用寿命,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计划,对目标设备主动进行的、周期性的全面检查、性能测试、数据分析、清洁除尘、固件紧固、参数校准、软件升级和系统优化等一系列预防性技术服务活动。
1.4 “服务期”:指本协议第五章约定的,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有效期间。
1.5 “服务年度”:指自服务期起始日起,每满十二个公历月的期间。
1.6 “响应时间”:指自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任一指定渠道接收到甲方清晰、明确的维修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