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电站投资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WGG-CNES-202509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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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120MW/24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项目: 指甲乙双方合作的“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20MW/24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已取得安徽省能源局备案,备案号:皖发改能源〔2025〕108号。
1.2 项目公司: 指由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共同出资设立的,作为本项目唯一合法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主体的“合肥文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1.3 项目总投资: 指为完成本项目直至商业运营日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0,000.00)。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3.1 建设投资: 设备购置费(储能系统、升压站设备),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
1.3.2 其他费用: 项目前期开发费,技术服务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并网检测及验收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建设期利息),以及不可预见费。
1.4 注册资本: 指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总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1.5 商业运营日(COD): 指本项目通过并网验收和性能验收测试,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调度协议》及商业运营许可,正式开始以商业模式运行的起始日期。
1.6 知识产权: 指由任何一方拥有或控制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
1.7 关联方: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共同被控制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
1.8 重大不利影响: 指任何对一方或项目公司的业务、运营、资产、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变化或情况。
第二章 声明与保证
2.1 双方共同保证:
2.1.1 各方均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2.1.2 各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来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1.3 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授权,并且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判决。
2.2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其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3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其拥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资质和经验,并确保其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设备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第三章 项目公司之设立与治理
3.1 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3.1.1 公司名称: 合肥文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3.1.2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号。
3.1.3 经营期限: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5年。
3.2 股权结构与出资:
3.2.1 甲方出资: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柒仟贰佰万元整(¥72,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60%。
3.2.2 乙方出资: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48,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40%。
3.2.3 出资时间表:
a) 第一期出资(注册资本的50%): 于项目公司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