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JK-20250819-00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鉴于: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家庭健康管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1 本协议: 指本《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可能签订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文件。
1.2 服务对象: 指经甲方书面指定的、并于本协议附件一《服务对象信息确认表》中载明信息的甲方家庭成员,甲方本人为当然的服务对象。
1.3 健康档案: 指乙方为每位服务对象创建和维护的,记录其健康状况、医疗历史、生活习惯、体检数据、风险评估、干预计划及服务记录的结构化电子数据集。
1.4 专属健康顾问: 指由乙方指派的,具备国家认证的健康管理师、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拥有至少五年相关从业经验的,为甲方提供一对一服务的固定联系人。
1.5 合作医疗机构: 指与乙方签订有正式合作协议,能够为本协议项下服务提供医疗、体检、检验、康复、护理支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专业体检中心、以及其他合法医疗相关机构。
1.6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或接收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与披露方或服务对象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其形式为口头、书面或电子,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档案、病历资料、基因信息、财务状况、以及甲方的家庭结构信息和乙方的商业秘密(如运营模式、客户名单、服务流程)。
1.7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动乱、罢工,以及政府法律、法规、命令或任何其他类似行政行为的重大变更,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