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施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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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发包人):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000163087344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5号楼

联系电话: 0531-88888888

乙方(承包人): 山东平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743719473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四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证书编号: A137000001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

联系电话: 0531-66666666

项目经理: 王五

身份证号码: 370102198001011234

安全生产负责人: 赵六

身份证号码: 370103198202024321

鉴于:

  1. 甲方将 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第三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款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五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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