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授权协议歌曲版权许可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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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授权协议

协议编号: [WG-TL-20250930-002]

签署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签署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 公司全称: 天籁之音(北京)版权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4XXXX9C
  • 法定代表人: 赵亦诚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清华科技园A座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清华科技园A座18层
  • 联系人: 孙悦
  • 联系电话: 18600186000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 公司全称: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 法定代表人: 陈默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一座
  •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一座45层
  • 联系人: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13500135000

 

鉴于条款

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已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了本协议附件一《授权音乐清单》所列全部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及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权(邻接权),或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将该等权利授权给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使用。

乙方系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设立并运营数字音乐服务平台的互联网企业,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和技术能力,希望通过获得甲方合法授权,丰富其平台内容,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的数字音乐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授权音乐: 指本协议附件一《授权音乐清单》中明确列出的一百二十(120)首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该清单构成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详细载明了每首歌曲的名称、作词人、作曲人、表演者、编曲人、录音制作者、所属专辑及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

1.2 授权权利: 指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授予乙方的、可对授权音乐进行商业化使用的具体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以及为特定目的有限使用的改编权和表演权,其精确范围由本协议第二条界定。

1.3 授权平台: 指由乙方独立开发、运营并享有全部合法权益的,用于向公众提供授权音乐服务的特定数字化平台。平台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授权平台清单》,任何对授权平台的增减或变更均需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认。

1.4 授权区域: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明确排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乙方应采用有效的地理位置识别技术(Geo-blocking)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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