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报警系统维保维修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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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报警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ZD-20250826-A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X88
  • 法定代表人: 张文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号金茂大厦28层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号金茂大厦28层
  • 指定联系人: 李浩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F888Y88
  • 法定代表人: 王安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8号楼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8号楼501室
  • 指定联系人: 赵强
  • 联系电话: 010-88886666
  • 电子邮箱: service@zhongdun-tech.com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鉴于:

  1. 甲方在其经营场所安装并使用了防盗报警系统,为保障该系统的长期、稳定及高效运行,以维护其财产安全,甲方拟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 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安防技术服务公司,拥有提供防盗报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工具以及从业经验,并保证其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防盗报警系统: 指由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全部设备共同组成的,用于防范、预警非法入侵行为的安防系统。
1.2 预防性巡检维护: 指乙方为预防设备故障、保持系统良好运行状态而主动进行的、计划性的检查、清洁、测试、校准及保养工作。
1.3 故障: 指系统中的任何设备或线路出现功能性障碍,导致其无法实现设计功能或性能指标下降的情形。
1.4 一般性故障: 指不影响系统主体功能、不造成重大安防漏洞的局部性、非紧急性故障。
1.5 紧急性故障: 指导致系统整体或关键区域(如财务室、仓库)完全瘫痪、失去报警能力或产生严重、持续误报的故障。
1.6 响应时间: 指自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有效报修通知起,至乙方通过电话或远程方式开始进行技术诊断并与甲方沟通的间隔时间。
1.7 到场时间: 指自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有效报修通知起,至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携带必要工具设备抵达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的间隔时间。
1.8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
1.9 工作小时: 指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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