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纠纷调解线上争议解决平台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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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纠纷调解平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50827-0002

甲方(服务提供方):北京云解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张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XXXXXX
  •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A座18层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A座18层法务部
  • 联系人:李静
  •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service@yunjiekeji.com

乙方(平台用户):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022435
  • 住所地:【请填写贵方法律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请填写贵方有效通讯地址】
  • 网站:wengaogao.com
  • 联系人:【请填写贵方主要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请填写贵方联系人电话】
  •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并使用在线纠纷调解平台服务以解决其与特定第三方之间的民商事争议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恪守。

第一章 定义与释义

1.1 本平台: 指由甲方合法拥有并独立运营的,名为“云解”的在线纠纷调解网络平台,包括其网站(https://www.wengaogao.com/search?q=%E5%9F%9F%E5%90%8D%E4%B8%BAyunjie.com)、移动应用程序及相关技术系统。

1.2 本服务: 指甲方通过本平台向乙方及纠纷相对方提供的,一整套旨在促成争议和平解决的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服务内容具体涵盖:案件申请受理、材料管理与证据交换、调解员选任与管理、在线调解庭组织、调解程序推进、电子调解协议制作与签署、调解档案管理、以及司法确认申请的程序性辅助。

1.3 纠纷相对方: 指与乙方在同一民商事争议中处于对立地位,并经乙方在调解申请中指明,且最终同意通过本平台参与调解程序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4 当事人: 本合同中,指乙方与前述纠纷相对方的合称。

1.5 调解员: 指经甲方依据其内部《调解员资格认证与行为守则》进行严格筛选、审核、培训并最终聘任的,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行业背景和调解技能,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主持调解程序的专业人士。

1.6 调解程序: 指自调解员接受指定,至《调解协议》签署完成、或任一当事人书面声明退出、或调解员宣告调解失败的完整过程。

1.7 《调解协议》: 指当事人在调解员主持下,就争议的全部或部分事项自愿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通过本平台集成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系统共同签署的,具有民事合同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

1.8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9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具体定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

1.10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服务水平承诺

2.1 平台基础服务
2.1.1 系统可用性: 甲方承诺本平台服务的月度可用性不低于99.8%。月度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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