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面试技术服务视频招聘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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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面试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JSFW-20250930-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意向采购专业、稳定、安全的远程面试技术服务以优化其人才招聘流程。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源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服务,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智面云”远程面试技术服务平台,具备提供高质量企业级远程面试解决方案的专业能力与资质。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使用远程面试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本服务: 指乙方通过其合法运营的“智面云”服务平台,为甲方提供的,支持甲方及甲方面试候选人在不同物理地点,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音视频通信、在线编程与测评、行为智能分析、面试过程录制与管理等一系列功能的软件即服务(SaaS)。

1.3 甲方账户: 指经乙方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通的用于登录、配置、使用及管理本服务的唯一主账户及其下设的子账户。甲方主账户拥有最高管理权限,并对其下所有子账户的操作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4 候选人: 指由甲方通过服务平台发起邀请,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招聘面试的自然人。

1.5 面试数据: 指在服务期限内,通过服务平台产生或存储的,与甲方组织的面试活动相关的任何电子数据。此定义涵盖但不限于: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简历文件)、面试安排信息、面试过程的完整音视频录像、屏幕共享录像、在线编程代码及执行记录、协同白板记录、聊天消息记录、测评问答结果、面试官填写的评价表格、系统生成的行为分析报告。

1.6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合同项下,主要指候选人及甲方员工(面试官、HR)的个人信息。

1.7 服务期限: 指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本服务的有效时间周期。

1.8 服务等级协议(SLA): 指本合同附件二,其中详细规定了本服务的可用性、性能、故障响应时间等服务水平承诺及未达标时的补偿机制。

1.9 数据处理协议(DPA): 指本合同附件三,该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双方在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

1.10 验收测试: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及附件四《服务验收标准与验收证书》的规定,对乙方交付的服务平台功能、性能及安全性进行检验和确认的过程。

1.11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瘟疫等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暴动、罢工(非本方员工罢工);非因双方原因造成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基础网络大规模瘫痪、骨干链路中断;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变更。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双方保证: 甲乙双方相互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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