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数字化评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SHWG-2025-SC-0930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鉴于条款
鉴于,甲方是一家致力于构建高效、敏捷、安全供应链体系的科技企业,为实现其战略目标,需要对其核心供应商群体的数字化能力、成熟度及潜在风险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评估与分析;
鉴于,乙方是一家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供应链管理及信息技术咨询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专业团队、成熟评估模型与工具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完全的能力与资质承接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供应商数字化评估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 指本《供应商数字化评估服务合同》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可能签订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或合同修正案。
1.2 供应商数字化评估服务(“服务”):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条及附件一的规定,针对附件二所列的甲方供应商,运用系统性评估方法,对其数字化建设的现状、能力及潜力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评分、评级,并出具专业报告和改进建议的全部智力服务活动。
1.3 评估对象: 指本合同附件二《待评估供应商清单》中列明的,由甲方指定并经乙方确认的,需要接受本次数字化评估的供应商法人主体。
1.4 服务成果: 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义务后,向甲方正式交付的所有有形和无形的智力成果,其具体构成详见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
1.5 保密信息: 指任何一方(“披露方”)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合同目的相关,且具有商业价值、未被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此定义涵盖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数据、供应商名单、客户资料、技术文档、源代码、评估数据、评估模型(乙方专有部分除外)、评估结果以及本合同本身的内容和条款。
1.6 知识产权: 指在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已注册或未注册的,所有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域名以及其他任何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
1.7 关联公司: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共同受控于同一实体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商业组织。其中,“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或类似股权,或者拥有任命该实体管理层或董事会的权力。
1.8 不可抗力事件: 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百年一遇的洪水)、战争(无论是否宣战)、叛乱、恐怖主义行为、国家法律或政策的重大变更、以及影响整个行业的网络瘫痪或能源中断。
1.9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2.1 服务核心目标: 乙方将对附件二所列的[50]家供应商进行全面的数字化能力评估,旨在:
2.1.1 现状摸